香港首宗「操縱股價」刑事定案 股價炒至20倍 3人被判入獄
據《星島日報》報導,港股股正利控股於 2016 年 3 月上市後,股價暴升 8 倍,約於 5 個半月後單日大跌 9 成,1 男 2 女被證監會控告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 3 人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判處 3 人服刑 4 年 4 個月至 6 年 8 個月。
3 名被告分別為薛伊琪、林穎琪、譚焯衡,被控一項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控罪指 3 人於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6 年 9 月 7 日期間,與孫文、何銘軒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發出或致使發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證券的買賣盤,就該正利控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營辦的證券市場交易的證券,意圖使其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造成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像的效果。
香港證監會早前表示,案中何銘軒、孫文在證監會調查後先於 2017 年、2019 年離港,目前二人已被列入證監會網站上「法院下令逮捕的人士」一欄內,證監會促請公眾舉報二人的行蹤。
據香港證監會早前指出,正利控股於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香港創業板掛牌,配售價定為 0.283 港元,首日交易即暴漲近 7 倍至 2.26 港元,7 月 13 日更創下 5.98 港元的高峰,爆炒 20 倍。在 9 月 6 日,正利的股價為 4.5 港元,但第二天即 9 月 7 日單日暴跌逾 90% 至 0.45 港元。證監會曾指,這是在正利控股上市前就已被策劃和展開的操縱計畫。
根據早前報導,專家證人分析,有 156 個股票戶口主導正利控股的股票交易,買入 78% 股票,再出售 78% 股票,當中 61% 的交易,均是這 156 個戶口之間互相買賣,而在整個案發時段內,正利控股有九成的交易皆牽涉這 156 個戶口。
有關操縱交易活動於 2016 年的超過五個月期間內發生,獲取超過 1.24 億港元的非法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