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新青安射第4箭 即日起「限貸1次」 對投機客「絕對零容忍、追查到底」
新青安房貸政策被指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今(27)日召開「新青安貸款推動情形」記者會表示,上午行政院會討論,除已提出的 3 大措施,增加「限貸一次」規定,意即使用新青安優惠購屋後,一旦賣掉房地即不能再使用。阮清華強調新青安會如期實施至 115 年 7 月 31 日,不會有空窗期,對於極少數投機戶或炒房客絕對是「零容忍,徹查到底」。
阮清華表示,依據目前各行庫承作新青安貸款的回報資料,使用對象以青壯年、總價低、貸款年限長(30-40 年為主),中小坪數為主要樣態,截至目前都符合政策目的,借人頭戶等遭濫用情形應只是極少數。
阮清華強調,新青安貸款立意良善,旨在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截至 113 年 5 月底止,已核貸 5 萬 7,980 戶,但為釐清外界質疑新青安房貸之剛性需求,引發投機客、人頭戶及轉租等不符成家自住政策目的,財政部研提新青安貸款查核管控及優化措施。
阮清華重申,財政部對於極少數投機戶或炒房客絕對是「零容忍」,絕對徹查到底,並指出明日將邀請公股行庫開會,要求加快查核速度,對於違規借戶將追查到底 。公股銀行會持續落實「貸前審查、貸後稽查」,呼籲意圖投機取巧者,不要以身試法。但若經查有違規者,除追回已補貼利息,目前並無其他罰則或罰款,也無違約金規定,只是需轉換為一般貸款的差別。
此外,行政院會今上午已通過修正青安貸款原則,新增「限貸一次」規則,從去年 8 月 1 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自今年 6 月 27 日起,即不得再次申貸新青安貸款。阮清華認為該措施設立門檻後,「大家可以想像,新青安的比例會往下降」。
阮清華說明,新青安新戶都將被要求簽自住切結書,用意是要更明確告知其權利義務,但在今天之前已使用新青安的舊戶,雖未簽署自住切結書,日後一旦被查到有轉租情形,也會以不符合條件而被追回利息補貼,若查出是人頭戶,也一樣會追回利息補貼。
針對外界歸因新青安政策遭濫用成炒房元凶,阮清華說,房地產上漲有很多因素,股市熱、資金豐沛、經濟動能好等因素,都有一些助長影響,不應視新青安為炒高房價的罪魁禍首,且從貸款案件佔比來看也不成比例,且財政部提出多項措施,來維持房地產秩序,包括房地合一 2.0、房屋稅 2.0、追查新青安的違規案件。
財政部資料顯示,新青安貸款自 112 年 8 月 1 日開辦,截至 113 年 5 月底貸款戶有 5 萬 7980 戶,貸款金額 4281 億餘元,貸款者以 39 歲以下占比 73%最多,申貸區域以新北市戶數占比近 2 成最多,六都合計占比 76%。
以房屋總價來看,新青安貸款買房總價 800 萬元以下占 28.77%,801 萬元以上至 1000 萬元占 16.96%,1001 萬元至 1500 萬元占比 32.47%;新青安貸款買房,也不乏有財力者,房屋總價 1501 萬元至 2000 萬元占比 13.52%,2000 萬元以上占比 8.29%,亦即超過 2 成 1 的申貸戶,其房屋總價超過 1500 萬元。
自去年 8 月新青安上路以來,住宅基金補貼利息的金額已提撥 17.79 億元,阮清華表示,新青安實施期程至 115 年 7 月 31 日,不會有空窗期,若資金不足,會用公務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