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產被罰人民幣41.75億元 許家印被頂格罰款4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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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產案罰單正式落地。中國證監會近日正式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恒大地產在交易所債券市場欺詐發行及資訊揭露違法等行為作出最終處罰。
罰單顯示:
- 一是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人民幣 41.75 億元的罰款;
- 二是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 4700 萬元的罰款;
- 三是對潘大榮給予警告,並處以 900 萬元的罰款;
- 四是對潘翰翎給予警告,並處以 750 萬元的罰款;
- 五是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 280 萬元的罰款;
- 六是對甄立濤處以 200 萬元的罰款;
- 七是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以 20 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稱,經查明,恒大地產在 5 期、共 208 億元債券發行文件中,分別引用了存在虛假記載的 2019 年、2020 年年報相關數據,涉嫌詐欺發行。
市場禁入措施方面,時任公司董事長的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潘大榮、潘翰翎被分別採取十年、八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透過罰單,恒大地產主要造假手法得以曝光。
證監會處罰決定顯示,恒大地產的財務造假行為是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公司總部和專案公司一體推進的,並採取修改調整當年交屋清單,修改明源系統交樓時間等編造重要事實的手段,涉及範圍廣、造假金額大。
恒大地產透過粉飾報表,掩蓋公司實際財務狀況,作為債券發行人向投資者披露虛假信息或不按規定披露信息,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惡劣,造成現有發行債券違約的嚴重後果。
證監會指出,依法對恒大地產詐欺發行債券行為依其所募集資金的 20% 進行處罰,對其資訊揭露違法行為處以頂格罰款,為開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以來的最嚴尺度,既依法從重從嚴懲處財務造假,充分考慮恒大地產債券規模及「保交房」攻堅戰等全局性工作,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統一。同時,證監會正在推動對相關中介機構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