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美星港經驗 全盤衡量可行性
撰文:高永謀
因應時勢 金管會研議基金代幣化
在台灣,虛擬貨幣一度被視為領航未來的明星金融商品,如今卻淪為投機、詐騙的同義詞。金管會為抑制虛擬貨幣炒作歪風,現正積極研議實質資產代幣化(Real World Assets,簡稱 RWA)的可行性,以期鼓勵有意投資虛擬貨幣的資金,轉戰以實體資產為基礎的代幣。
實質資產代幣化與虛擬資產的最大差異,在於前者以實質資產為基礎。實質資產的範圍甚廣,股票、基金、債券等金融商品及不動產,與汽車、珠寶、精品、藝術品、大宗農產品俱屬之,皆可成為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的標的。
日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金管會現正廣泛蒐羅先進國家實質資產代幣化的資料,但可代幣化的實質資產眾多,不可能同步進行,未來將優先進行基金代幣化,並派員前往香港、美國、新加坡等地考察,台灣是否適合推出基金代幣化商品,最快在今年底前會研議出爐。
實質資產代幣化 時勢所趨
實質資產代幣化的概念,類似不動產證券化。基金代幣化則指將基金以代幣化方式發行,跨國銀行等通路與中介機構,以上區塊鏈方式發行、銷售、申贖,不僅可加快交易速度、降低出錯機率,還可降低手續費,吸引民眾將資金轉往代幣化基金。
在可見的未來,實質資產代幣化將是全球金融商品市場主要趨勢之一。根據基金分銷平台 Calastone 調查,約 96%亞太資產管理公司計畫在 3 年內,推出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而新加坡政府現正擬定全球首部基金代幣化法規。
目前,在實質資產代幣化領域,高盛集團(GS)、星展銀行、瑞士銀行、摩根大通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國際金融巨擘,已從探索階段步入實戰階段,香港政府更成功銷售 8 億港元的代幣化綠色債券。
波士頓顧問公司(BCG)與新加坡證券平台 ADDX 合作的研究報告樂觀預估,到 2030 年時,全球非流動性資產代幣化商品總市值將成長至 16 兆美元,約占全球總 GDP 的 10%,重要性可見一斑。花旗銀行預估較為保守,但也預測,到 2030 年時,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總市值將達 5 兆美元。
代幣化讓更多散戶可參與
此報告亦指出,與現行的基金相較,基金代幣化的優點包括:因在區塊鏈上直接進行交易,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還可即時清算,且交易紀錄更簡易、更透明,可促進流動性,反映資產在金融市場的真正價值。而代幣化可將基金切割成更小的單位,有助於降低投資門檻,讓更多散戶參與投資。
當然,新的商機必定伴隨新的風險,金融主管機構得先制定新風險監理機制,才能放行新的金融商品上市。2023 年,美國聯準會便已提出警告,若實質資產代幣化達到一定規模,且標的不斷增加,必將影響傳統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更得提防代幣化資產發行機構發生擠兌情形。
金管會研擬實質資產代幣化,虛擬貨幣商、路由共享社會企業營運經理陳浩倫與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謝明華看法差異頗大。陳浩倫憂心,政府將難以監控實質資產代幣化市場。謝明華卻認為,台灣應加快腳步,以免在實質資產代幣化市場落後太多。
「虛擬貨幣已被污名化,但問題癥結在制度尚未齊備,且投資者多抱持投機心理。」陳浩倫表示,虛擬貨幣雖名為貨幣,但在台灣,卻無貨幣之實,無法用來支付款項,性質較接近資產,「無論實質資產代幣化或基金代幣化,性質也應接近資產,而非貨幣。」
陳浩倫指出,有些論者視虛擬貨幣為外幣,但民眾持外幣到銀行,即可兌換為新台幣,而虛擬貨幣卻無法比照辦理。不過,陳浩倫直言,與國家法幣相較,虛擬貨幣猶如「空氣幣」,藉持有者對發行機構的信心,支撐其市場價值,「虛擬貨幣發行機構的資產規模,自遠不及銀行,導致虛擬貨幣價格的浮動幅度較大。」
有效監理與管控 成一大挑戰
為避免虛擬貨幣投機風潮危及金融秩序,並保護投資者,美國政府已著手管制虛擬貨幣。陳浩倫說,美國政府現已管制數個虛擬貨幣,規範其應與美元價值對接,「其主要效益有二,一是讓這些虛擬貨幣變身為數位美元,以國家為其擔保;二是讓虛擬貨幣接受會計法規監理,不再無法可管。」
只是,實質資產代幣化仍處於萌芽階段,縱使在發展歷史不甚長的去中心化金融產業,亦屬後起之秀。截至 2023 年 6 月,全球實質資產代幣化相關資產規模約 10.5 億美元,以代幣化的美國國債為大宗,約 6.03 億美元,與其他金融商品的規模相較,仍微乎其微。
「金管會研議實質資產代幣化的用意良善,相信定可克服發行、交易等技術難題,但要注意其潛在風險。」陳浩倫提醒,虛擬貨幣最讓各國政府頭痛之處,莫過於無法監理,而實質資產代幣化同樣有此疑慮,如果其可跨國界直接交易,便將流通至全世界,「台灣政府如何有效監理,將是一大難題。」
開放基金代幣化,等同讓傳統金融機構發行數位貨幣。陳浩倫認為,此舉確可避免重蹈虛擬貨幣發行機構資本額過低的覆轍,但倘若實質資產代幣化功能如同貨幣,就得準備儲備量,以維護其穩定性,「然而,如此便會限制其創新性,若要吸引虛擬貨幣投資者,可能得增加其他誘因。」
然而,基金代幣化雖可促進流通性,卻帶來新的風險,即遭境外團體惡意收購的風險,實不可不防。陳浩倫也提醒,基金代幣化衍生的服務成本,勢必將轉移給投資者,若導致其獲利機率低於直接投資基金,將很難吸引投資者「轉換跑道」。
「即使在先進國家,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的實驗性質濃厚,且配套措施尚未齊備,散戶投資者不多。」陳浩倫建議金管會,在評估發行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時,除進行技術評估,也應進行可行性評估,做足方方面面的準備與管控,方可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先進國家金融巨擘紛紛搶進
然而,專攻金融科技的謝明華卻認為,台灣研擬發行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與虛擬貨幣的關係微乎其微,而是追隨全球金融業趨勢而行,「先進國家金融機構已相繼跨足實質資產代幣化領域,台灣自當急起直追。」
「與法幣相較,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僅市場價格波動幅度較高,且無內在價值。」謝明華指出,台灣金融監理機構將虛擬貨幣定位為數位商品,而非金融商品,而政府為管轄虛擬貨幣,預計將於今年 9 月頒布管理專法,「國人對加密貨幣,仍存有諸多誤解,導致許多人仍視之為投機商品。」
「實質資產代幣化與虛擬貨幣唯一的交集,在於都應用區塊鏈技術。」謝明華解釋,實質資產代幣化一如人們以信用卡取代現金付款,配套措施越完善,潛在風險越低,「金管會率先選擇基金,為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之標的,即著眼於基金市場已頗為成熟,代幣化僅需將基金上區塊鏈。」
「近幾年,花旗銀行、貝萊德(BLK)集團、巴克萊銀行(Barclays)、摩根大通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國際金融巨擘,紛紛搶進實質資產代幣化市場。」謝明華觀察,香港、日本、新加坡等競逐亞洲金融中心的國家,亦先後發行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台灣理應加快腳步,否則落後幅度將更大。」
隨著金融科技不斷推陳出新,越來越多金融企業自稱是科技公司,且越來越仰仗金融科技軟體與相關服務的收益。謝明華相信,基金代幣化優點甚多,包括更公開、更透明、結算更快、投資門檻更低,更能實踐普惠金融的精神,若步上軌道,「在可見的未來,如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般應用金融科技的金融商品,將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面對新商品時 切忌盲目投資
未來,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將更為廣泛,房地產也許是下一波可能的標的之一。謝明華表示,普羅大眾買不起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卻可投資以其為標的的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同享房地產價值上漲的利潤。
「至於實質資產代幣化的潛在風險,應是商品價值與標的實際價值不符。」謝明華認為,相關制度越完善,相關產品品項越多元,便可降低風險爆發的機率,「訂定管理相關產品的法規,實為重中之重。」
對投資者而言,實質資產代幣化商品上市,代表新的契機,但切忌盲目投資,或過度相信華麗的宣傳文字,投資前一定得深入了解此商品的特性與潛在風險,才能趨利避禍,增加財富。(本文作者過去曾為財經媒體記者,現在為自由撰稿人)
來源:《台灣銀行家》17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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