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不回應新光金重啟評估金金併 「增資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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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 (2888-TW) 上周五董事會通過重啟與台新金 (2887-TW) 合併可行性評估,外界關注金管會的看法,對此,銀行局及保險局今 (30) 日皆回應,現階段,監理機關僅關心新光金是否能儘速完成對子公司新光人壽增資的法定義務,對於董事會其他議案,金管會不予回應。
對於新光金針對特定對象重啟合併可行性評估,是否有對股價造成影響的疑慮,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證交所均有建立監視制度,持續對有價證券進行監視查核,如有任何異常,證交所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則表示,現階段僅關心金控作為唯一股東,是否能完成對壽險子公司增資的法定義務,並指出,回歸公司治理,所有董事本就須基於善良管理人責任討論每一個議案,金管會無法對金控董事會裡的每個議案作回應。
童政彰強調,現在重點在於增資,新光金必須履行對子公司增資的法定義務,目前監理機關所關心的就是此事。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新壽唯一股東就是母公司新光金,目前仍無法達到資本適足等級,因此,新光金儘速增資新壽,應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以維護保戶權益。
新壽資本適足等級遲遲無法達標,新光金也未依照改善計畫進行增資,金管會近日開罰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及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減薪 1 年,並於 4 月 23 日發出裁處書,限新光金自收到裁處書隔日起算 2 個月內、新壽自收到裁處書隔日起算 1 個月內,重新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壽在合理期間 RBC 符合法令規定的增資、財務業務改善計畫。
外界關切為何銀行局給予新光金的提出改善財業務計畫期間較長,童政彰說明,由於新光金是新壽唯一股東,但金控本身股東組成較為廣泛,大股東較多,需要多一點時間溝通,因此,金管會給予較寬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