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造謠影響台積電股價?證期局:釐清中
台灣一名網紅造假彭博社新聞,指稱「股神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愚人節玩笑鬧上國際,金管會已收到投資人陳情,請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證期局長張振山今 (3) 日表示,將進一步釐清是否為不實消息造成台積電股價波動,若有不法情事,可處罰鍰 1000 萬至 2 億元,如果涉及炒作,將會有刑事責任。
張振山今天上午陪同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前往立法院財委會專案報告,並備詢,不過,受到地震影響,主席宣布散會。
外界關注金管會對於該網紅違法事證的追查進度,張振山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由於當天台積電夜盤上漲 1.8%,晚上美股盤則是大漲 4%,有請證交所掌握數據,了解到底是基本面造成、還是整個市場波動性問題。
張振山強調,已請證交所和櫃買中心啟動監視制度,做後續處理,目前正在等待報告出爐。
張振山說明,網紅若不是投信、投顧業者,亦無合作關係,那就回到公平交易委員會,來判斷有無廣告不實,若網紅與業者有關,就會以投信投顧法來處理。
網紅「摩股史塔克」4 月 1 日愚人節當天,在網路上轉貼疑似《彭博社》報導「Buffett has repurchased all the shares of TSMC」,指稱股神巴菲特全數買回台積電持股,讓許多媒體、投資人信以為真,甚至鬧上國際。台積電美國存託憑證 (ADR) 1 日股價強勢收漲 4%,並帶動台股台積電收高。
證期局表示,如果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發現,若有網路流言或其他方式提供不實資訊,恐涉及證交法 155 條第 1 項第 6 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情事,會依規辦理,並會移送給檢調來進一步偵辦。
根據證交法 171 條規定,得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 萬以上、2 億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