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發布新指引 限制中國電池零件獲稅收抵免
拜登政府週五 (1 日) 發布新指引,將從明年開始在符合電動汽車稅收抵免條件的電池中限制中國成份。
根據 2022 年 8 月「通膨削減法案」 (Inflation Reduction Act) 要求,新規定旨在使美國電動車電池鏈擺脫對中國的依賴,「受關注的外國實體」 (FEOC) 規則對於成品電池將於 2024 年生效,對於用於生產電池的關鍵礦物則於 2025 年生效。
對於汽車製造商來說,美國財政部將暫時豁免一些微量關鍵礦物,不受新規限制,這些規定禁止從中國和其他被視為 FEOC 的國家進口材料, 這些國家包括北韓、中國、俄羅斯和伊朗等。
美國財政部表示,被豁免的少數幾種材料各自佔電池關鍵礦物價值的比例不到 2%。
美國汽車創新聯盟 (Alliance for Automotive Innovation) 表示,豁免「痕量元素」材料兩年的決定意義重大,也是明智的決定,如果沒有這個決定,幾乎所有汽車都可能最終不符合美國法規 。
不過,民主黨籍西維吉尼亞州聯邦參議員曼欽 (Joe Manchin) 譴責財政部允許來自中國的一些微量關鍵礦物符合資格,並矢言致力扭轉這個非法、可恥的擬議規則,保護美國能源安全。
通用汽車 (GM-US) 週五針對新指引回應,相信 2024 年及以後,公司有能力維持其電動汽車的激勵措施。
福特 (F-US) 先前公布密西根州擬建電池廠項目,提及將採用寧德時代的技術,且預計 2026 年要投產,但 9 月底傳出這項計畫喊停,原因就是等待拜登政府釋出的新指引,以確定其與寧德時代的協議是否違反規定。
週五新指引出爐後,拜登政府官員不願評論這是否符合新規。截稿前,福特 (F-US) 拒絕置評。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盧比奧 (Marco Rubio) 抨擊,新指引似乎使福特和寧德時代的協議符合規定,顯然拜登政府將「電動車特殊利益團體置於美國利益之上」。
美國能源部表示,一家公司如果由指定的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將被視為 FEOC。 如果一個受關注實體持有該實體 25% 的董事會席位、投票權或股權,該公司也將不符合資格。
預計這些規定將進一步減少有資格享有電動車稅收抵免的電動車數量。 該法規定,任何不在北美組裝的車輛都不合格。
依據「通膨削減法案」 (Inflation Reduction Act),新電動汽車採購資源稅收抵免中的電池元件和關鍵礦物採購要求於 2023 年 4 月正式生效。
從明年 1 月 1 日開始,消費者可以將抵免額轉移給汽車經銷商,直接降低車輛的購買價格;這項變更可能有助於促進電動車銷售。消費者需要證明他們符合收入限制才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否則需要在報稅時向政府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