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對三星李在鎔求刑5年 涉會計詐欺和操縱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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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檢方周五 (17 日) 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具體求刑 5 年,罪名是在 2015 年一項價值 80 億美元的三星子公司合併案中,涉及會計詐欺和操縱股價。
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這次聽證會是法院裁決前的最後一次聽證會,預計裁決將在幾個月內做出,從而結束這場持續了 3 年的審判。
這也是針對李在鎔的最後一起案件,他先前在行賄朴槿惠一案中獲得赦免,並於去年鞏固了他作為三星執行董事長的領導地位。
在周五的聽證會上,檢察官告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5 歲的李在鎔和其他前高管違反了《資本市場法》,來讓 2015 年的合併成為可能,幫助李在鎔在集團旗艦公司三星電子握有更大的控制權。
檢方指出,這些高管參與集團子公司三星物產 (Samsung C&T) 和第一毛織 (Cheil Industries) 的合併,利用操縱股價和其他不法行為,以犧牲少數投資者為代價獲益。
檢方表示:「被告為了方便領導人的繼任,而破壞了資本市場的基礎。」
檢方控告這些人濫用公司和股東授予的權力,謀取集團領導的私人利益,濫用訊息的極度不平衡。
李在鎔和三星集團高管都否認有不當行為,表示檢察官質疑的合併和會計事項,是正常管理活動的一部分。
分析師表示,根據判決結果,將影響李在鎔在三星電子及其附屬公司未來的影響力。無罪釋放將使他有更多空間做出重大戰略決策,特別是在併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