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下半年祭出6大新制 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延至年底
時序進入即將下半年,金管會今 (27) 日公布,今 (2023) 年下半年將實施的六大制度或福利措施,其中,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及企業金融協助措施雙雙延長實施期間至今年底止,另外,證交法修正案 7 月將上路,個別獨董召集股東會權限將走入歷史。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林羲聖公布下半年新制如下:
一、集保結算所建置「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eNotice 平台) 上線
為逐步推動股務數位化服務,金管會於去年底核准集保結算所開辦「公開發行公司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業務」,並督導其建置 eNotice 平台,預計於今年 6 月 30 日完成上線,提供上市 (櫃)、興櫃公司及有股務代理之公開發行公司,得藉由此平台將現行紙本股利發放通知改採電子化之服務,讓投資人可以即時掌握股利發放資訊,亦可達減碳之成效。
二、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再予延長受理期限至今年 12 月底
金管會協調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民眾提供貸款 (房貸、車貸及消費性貸款) 本金或利息、信用卡款項,展延或緩繳 3 至 6 個月之協處措施,考量仍有部分民眾疫後經濟情況欠佳需調整緩衝期間,已再次協調銀行延長前揭機制受理期限至今年 12 月底。
三、企業金融協助措施再予延長實施期間至今年 12 月底
金管會督導銀行公會針對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如有財務週轉需要,在今年 6 月 30 日以前到期之貸款本金,得同意展延 6 個月,考量企業仍有展延需求及疫後復原緩衝期間,已協調銀行業延長前揭期限至今年 12 月底。
四、「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有關審計委員會職權規範修正案
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在今年 7 月上路,為落實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發揮並保障股東權益,對董事提起訴訟、股東會召集權限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的代表等 3 大攸關公司重要事項,應改採審計委員會合議制行使。
五、新臺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契約 (NDF) 納入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機制
為降低交易對手風險及國際監理制度接軌,金管會督導期貨交易所去年 7 月 25 日開辦「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今年 7 月 31 日進一步推出新臺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契約 (NDF) 及辦理客戶端交易集中結算服務。
六、開放外資得以我國上市或上櫃股票作為海外投資活動擔保品
外資如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自今年 8 月 28 日起,得以我國上市櫃股票做為擔保品獲取資金,無需賣出台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外資資金運用彈性、對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及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性均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