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反擊2.65億歐元補繳稅款規定 要求法院駁回歐盟執委會上訴
亞馬遜 (AMZN-US) 周四 (16 日) 表示,歐盟令其向盧森堡支付約 2.5 億歐元補繳稅款的決定,只是依賴「人氣可用」而且沒有根據,因此它正試圖說服歐洲最高法院駁回歐盟監管機構的上訴。
歐盟執委會在其 2017 年的判決中表示,盧森堡的一項稅收安排允許亞馬遜將獲利免稅地轉帳給一家控股公司,代表亞馬遜近四分之三的歐盟業務獲利無需納稅,實質上相當於非法國家補助。
這家美國線上零售商在下級法庭對歐盟的補繳稅款命令提出質疑,說服其在 2021 年廢除該命令,挫敗了競爭專員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對大科技業者的打擊力度。執委會隨後上訴至歐洲最高法院 (CJEU)。
亞馬遜律師派提特 (Michel Petite) 告訴歐盟法院,「執委員嚴重依賴人氣來給亞馬遜抹黑,並證明其決定是合理的。它聲稱該決定是源自稅收結構和避稅目的,但事實並非如此。」
他表示,歐盟的上訴缺乏法律依據,因為它使用了錯誤的參考框架來確定亞馬遜是否具有選擇性優勢,並引用歐洲法院去年對飛雅特稅務案的判決;後者判決認為這樣的框架應考慮國家法律。
派提特還指責執委會的轉讓定價概念,即子公司之間銷售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執委會編造轉讓定價的最引人注目的例子,可能是它依賴於橫跨 20 多年不同版本的 OECD 教科書。」
執委會律師羅文薩 (Paul-John Loewenthal) 表示,很明顯,亞馬遜在盧森堡的稅收協議構成了國家補助,「盧森堡向亞馬遜提供一項措施,亞馬遜可以免除其在歐洲的絕大部分獲利徵稅,以換取在盧森堡的投資,從而影響歐盟內部貿易並扭曲競爭。」「這就是國家財政補助的定義。」
維斯塔格的打擊行動已經迫使比利時、愛爾蘭、盧森堡和荷蘭改變其稅務規定。
CJEU 顧問將於 6 月 8 日發表不具約束力的意見,並在未來幾個月內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