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銀也能賣基金了 金管會鬆綁銷售機構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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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網銀以後也能賣基金了。金管會今 (14) 日公告,鬆綁基金銷售機構的財務條件限制,未來銀行可改用「資本適足性」作為擔任基金銷售機構的財務條件,換言之,國內 3 家純網銀在法規上路後,也能申請加入銷售基金的行列。
根據現行規定,銀行想要擔任基金銷售機構,其每股淨值不得低於票面價,但國內 3 家純網銀目前都不符合相關規定,對於基金銷售等理財業務只能乾瞪眼。
由於 3 家純網銀營運迄今仍處於虧損階段,為尋求獲利來源,純網銀業者日前向金管會爭取放寬業務限制,包括:可比照實體銀行銷售基金並兼營投顧業務,希望透過業務多元化挹注獲利表現。
根據金管會今天發布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放寬讓銀行可用「資本適足性」作為基金銷售機構的財務條件,目前草案修正預告期已經期滿,將在近期發布實施。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放寬銀行銷售基金的財務條件,主要是考量純網銀是創新事業,初期較難有獲利表現,因此放寬讓銀行可用「資本適足性」作為基金銷售機構的財務條件。
高晶萍認為,法規實施後,銀行銷售基金的財務條件,將不再受限於「每股淨值不得低於面額」的限制後,3 家純網銀在法規上路後就能申請銷售基金的業務,有助於支持純網銀營運發展。
但高晶萍也說,純網銀要銷售基金,必須先跟投信簽訂銷售契約,再檢附資格證明與銷售契約向投信投顧公會申請,經公會同意後才能真正擔任基金銷售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