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口罩令2/20起放寬 2類指定場所仍須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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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 (9) 日宣布,自 2 月 20 日起,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民眾可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但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等指定場所仍須佩戴,校園、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要到 3 月 6 日才鬆綁。
王必勝表示,國內疫情可控,因此要逐漸邁向正常生活,上周確診個案數上升,推測與春節連假延遲通報有關,目前已連續 5 天比上週下滑,且降幅大,加上國內外並沒有發現具有威脅性的變異株。
王必勝說明,自 2 月 20 日起鬆綁室內戴口罩規定,規劃分為三部分,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如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照、榮譽國民之家等醫療照護機構;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等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也要全程戴口罩。
特殊情境建議也要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 密切接觸時。
指揮中心表示,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 3 月 6 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