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併聽證會〉台灣大主張頻譜繳回損權益 遠傳:可選擇繳700MHz頻段
台灣大 (3045-TW) 與台灣之星在今 (29) 日合併案聽證會中主張,若繳回 900MHz 頻段將影響用戶權益,對此,遠傳 (4904-TW) 認為,合併案存續公司 (台灣大) 表明會提供用戶無差別待遇的網路品質,加上合併後低頻頻段有 700MHz 及 900MHz,可選擇歸還 700MHz 就不會損害用戶權益。
遠傳指出,台灣大日前提到完成合併案後,雙方的頻譜數量更多,且透過技術整合提升頻譜使用效率,因此無論繳回上下行各 5Mhz 的 700MHz 或 900MHz,應該都能依據現行技術滿足用戶需求,不應有合併後影響用戶權益及公司競爭力的問題。
此外,台灣大表明,合併後將提供用戶無差別待遇的無線網路服務品質,也就是包含原台灣之星的所有用戶都能享有全部頻段、頻寬及其相關建設,何況合併後扣除超標的 10Mhz,足足增加 100Mhz,不應有所謂「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充裕提供 280 萬用戶使用」之情事。
遠傳認為,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在低頻頻段擁有 700MHz 及 900MHz,可選擇歸還 700MHz,而非 900MHz,將無損害台灣之星用戶權益的可能。
遠傳強調,若台灣大主張繳回頻譜將損及消費者權益,則此合併案帶來的整體經濟效益無異建構在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及公共利益,因此合併案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究竟為何,尚請主管機關審慎酌。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 1GHz 以下低頻頻段中,台灣大 700MHz 頻段服務 700 萬用戶,台灣之星 900MHz 頻段也服務 268 萬用戶,若被迫繳回頻譜,台灣大總頻寬將降低 6%,影響近 1000 萬用戶的服務品質。
台灣之星補充,由於 1GHz 以下低頻頻段只剩 700MHz 與 900MHz 頻段,900MHz 是台灣之星提供用戶 4G 網路的主要頻段,也是室內網路涵蓋的唯一頻段,根據內部數據來看,台灣之星 100% 無法全面轉換至 700MHz,即使可以轉換,也會造成台灣大用戶品質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