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市場參與度 證交所鬆綁創新板三門檻
Tag
為吸引更多優質產業加入創新板,證交所再度鬆綁掛牌標準,包括調降第一類與第二類市值門檻與營收條件限制;另外,申請轉板年限則由上市掛牌日起屆滿 2 年縮短為 1 年,盼能擴大市場參與度。
證交所今 (21) 日再對創新板祭出政策利多,在上市市值部分,參考亞洲鄰國的制度,調降第一類與第二類上市市值與營收門檻。
首先是上市市值與營收限制,第一類上市市值從現行的 15 億元降為 10 億元,營收條件則從目前最近四季財報合計不低於 1.5 億元門檻,調降為 1 億元;第二類生醫類市值門檻則從 30 億元調降至 20 億元,但第三類市值維持 40 億元不變。
另外,申請轉板年限也從目前的上市掛牌日起屆滿 2 年縮短為 1 年。
在券商承銷端部分,證交所也新增「應提出承銷股數逾 300 萬股者得以不低於 300 萬股」承銷股數下限但書規定。
證交所指出,新增的承銷股數下限但書,是為了提升資本額較大新創公司的配售效率,適度減少市場胃納不足的風險,兼顧創新板上市規章的合理性及彈性。
證交所表示,承銷商委任期間調整為上市掛牌日起至其後 3 個會計年度為止,以分散承銷風險,但證交所會視個案狀況延長委任期間,以保留強化監理措施彈性。
證交所表示,「創新板」建置目的,旨在發揮資本市場扶植創新企業成長並助其擴大營運,發展過程中持續多元招商引資、加強市場溝通,並適時檢討訂定更為合宜的上市條件規範,將創新板打造成為亞太地區科技創新事業的上市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