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減持比亞迪疑雲未解 分析師堅稱:股神將有動作
「股神」巴菲特減持比亞迪 (01211-HK) 疑雲重重,目前巴菲特仍未發布減持公告,但分析師認為巴菲特將會有動作,並排除出借股票收取利息等可能性。
財聯社報導,按港交所規則,大股東需在減持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截至周五(15 日),三個交易日過去了,但巴菲特仍未發布任何公告。
日前 2.25 億比亞迪 H 股被轉讓給花旗,投資人擔憂巴菲特賣股,引發比亞迪股價大跌。
中泰國際策略分析師顏招駿堅信巴菲特將其持股轉入花旗。他表示,大股東把股票由實物股票存入港交所中央結算系統(CCASS),是方便日後交易,不代表立即有交易。
此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的規定,若大股東股權改變,以致跨越某個整數百分比時,需揭露交易。例如,目前巴菲特持有 20.49% H 股,如果他把持股減至 19.99%,就需揭露,因為跨越一個整數。
巴菲特是不是可能融資融券、出借股票收取利息及配售。顏招駿說,這不大可能。若巴菲特把股票存入 CCASS,這需要成本和時間,「持有 1211(比亞迪股份代碼)10 多年,在股價高峰時做出這些行為,難以令人相信沒有減持動作」。
此前巴菲特曾減持中國股票。他曾持有中石油 H 股,並在 2007 年 7 月至 9 月七次申報減持,將中石油持股由 11.05% 減至不到 5%,並於 10 月證實減持中石油。
不過,巴菲特當年 7 月 27 日首次申報於當月 12 日減持,其後多次減持均在交易後近半個月才完成揭露,引發投資界批評巴菲特延遲申報。
對此,港交所解釋,波克夏公司 (BRK.B-US) 採平郵方式申報,並未違反規定。
不過,巴菲特的做法被視為有違權益揭露制度提高透明度原意,事隔 10 年,香港證監會於 2017 年 7 月更新指引,實施強制性電子送交存檔,不再以專人送遞、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變相堵住「平郵」漏洞。
換句話說,巴菲特最終是否減持比亞迪,投資人不必再等半個月才可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