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擬規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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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因應淨零轉型、能源轉型目標,近期陸續研擬修正相關草案,今 (21) 日再預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為強化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將新增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的規範。
經濟部指出,為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發展,並參考德國柏林太陽能法 (Solargesetz Berlin) 強制建築物屋頂一定面積應設置太陽光電經驗,研擬新增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規範,後續則將授權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定相關規範辦理。
針對離岸風力、燃燒型生質能發電,經濟部表示,考量國際離岸風電技術發展,已逐步克服水深問題、離岸距條件限制,其設置空間應無海域限制,因此修正離岸風力發電定義,不再限制其設置範圍,未來將邀集各部會盤點可設置離岸風電區域,並排除禁止及環境敏感區域。
此外,為鼓勵相關產業餘料 (如農業廢棄物),就近做生質能發電利用,減少料源集運所造成環境效應與成本,本次修正草案也研擬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限制於工業區設置的規定。
地熱能發電上,經濟部說,考量各地方政府受理地熱探勘申請程序不一,且運用模式與溫泉不同,並不適用現行「溫泉法」,因此本次修法草案將明定地熱能探勘、開發、營運等階段相關規範,並由中央主導申設程序,建立地熱加速開發的友善法制環境。
經濟部表示,本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同時因應國內、外整體推廣環境及開發需求,完備國家再生能源法制環境,加速我國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