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股臨會〉董座:合併案經公正單位評估 對股東權益有利
亞太電 (3682-TW) 今 (15) 日召開股臨會,討論擬與遠傳 (4904-TW) 合併案,不過外界對於價格換股比例有疑慮,對此,董事長陳鵬回應,不同公司的合併案有不同方法,此次合併案已經過第三方公正單位評估,此外,長期來看,對於股東權益有利。
陳鵬認為,公司合併案多數都有不同算法,如以市值、本益比等;當兩家獲利公司合併時,期望有 1 加 1 大於 2 的價值,因此會有溢價情況,但不能把溢價當作標準,需要有第三方公正單位來審查。
他提到,全球除了香港以外,其他國家只要出現第四家業者,就會走到合併,去年台灣大吃下台灣之星也是一個起點,台灣電信產業也出現整併,但也要思考公司選項不多。
陳鵬表示,與遠傳合併過程中有把所有正項、減項因素考慮進去,其中,減項方面,兩家業者為講求效益,未來會有基站、門市等重複成本,此外,合併後短期內會兩網並存,需要時間讓用戶把手機 SIM 卡轉自遠傳。
陳鵬強調,合併案是為股東長期考量,透過換股方式合併,股東可以審視持有股票價值,尤其電信產業從五家的價格殺價競爭,未來將是三家多元化內容應用的競爭,外界多看好電信產業未來發展,也將帶動股價上漲。
他認為,亞太電與有賺錢的遠傳進行整合,未來股票仍有價值,也有穩定的股息;若不合併,亞太電會經營的很辛苦,必須持續籌資金,從股東權益來看,合併是有利的。
陳鵬並承諾,電信產業因應多元化發展,人才需求大,會努力替員工爭取權益,第一關是股東會要先通過。
談到台灣電信市場,陳鵬指出,產業多年來產生過度飽和,目前全台有近 3000 萬個門號數,平均每個人有 1.5 個門號,此現象對於小業者經營相當困難。
陳鵬坦言,亞太電過去向台灣大借網,可以說是產業創舉,一套資源可以提供給兩家業者,儘管此舉未被主管機關核准,公司必須自建網路。再者,電信產業屬於特殊產業,需要大筆資本支出、一定程度的覆蓋率與基礎建設,因此財務狀況也會受到影響,導致虧損持續產生。
至於用戶部分,陳鵬說,過去原預期可以透過降價爭取客戶,不過業者間差異化不高,因此用戶數成長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