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申設案風波不斷 NCC:已提調查報告 不會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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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新聞台風波不斷,國家通訊委員會 (NCC) 今 (1) 日表示,已提出調查報告且會初步回應外界疑慮,後續將持續調查,另外,將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及針對該公司所附加的附款審查,不會護航特定業者。
NCC 說明,針對外界近期關心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已啟動調查程序,為及時回覆立法院問政需要,在有限時間內已將初步書面調查狀況提交立法院;至於鏡電視董事長變更案、民眾相關陳情調查、新聞台公評人調查說明等行政事項,將持續調查追蹤。
NCC 強調,目前已要求鏡電視禁止與其他集團共用人力,禁止公司股東或及其所屬公司有不當利益輸送,並須限期補實人力、資金等,如有違反附款要求,最嚴重者可廢止原處分。
NCC 表示,期待臺灣新聞頻道產業良性競爭,外界提出許多建議及關心個案,惟具體個案已進入行政程序,希望各界能尊重 NCC 獨立行使職權空間,以保障民眾視聽權益。
鏡電視成為近 10 年來首家取得執照的新聞台,目前已到職員工計 400 多人,並已建置全新的攝影棚和製播設備,做好隨時開播的準備。依據鏡電視新聞台營運規劃,未來每天將製播 14 小時的即時新聞、2 小時深度新聞節目、1 小時國際新聞節目及 1 小時藝文新聞節目。鏡電視首創在新聞頻道中製播兒少新聞,且每節新聞至少有 15% 以上的國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