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專案引進2/15起取消積分制 第二階段印越菲泰全面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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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產業缺工嚴重,加上家庭移工需求迫切,勞動部今 (7) 日宣布,自 2 月 15 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第一階段的積分制將取消,雇主可從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共 4 個來源國引進移工,不過,移工來台前,須在來源國完整接種疫苗。
指揮中心說明,第一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將屆滿,在落實國內外相關防疫措施的前提下,評估移工引進不至影響社區防疫安全,且經確認移工來源國均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自今年 2 月 15 日起,中央取消第一階段積分制引進方式,接續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雇主可從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
指揮中心說明五項規範,首先,移工入境前,應已完整接種疫苗,並上傳接種證明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且經查核同意。
第二、雇主應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並事前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備查。移工完成 14 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 7 天自主健康管理,才能前往工作地點。
第三、指揮中心統籌調度集中檢疫床位,若有釋出可供入境移工使用時,勞動部得適時開放雇主提出申請,並依照移工取得入境簽證日期排序,依序入境。
第四、如因產業特殊需求,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指揮中心同意後,得規劃移工防疫宿舍,並統籌防疫宿舍管理責任。
第五、其他防疫措施均比照第一階段實施,包括來源國應減少海外訓練所人數、移工入境前應完成 PCR 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以及購妥確診醫療保險,入境後立即 PCR 採檢,檢疫結束再次 PCR 採檢,後續銜接自主健康管理並依規定再做一次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