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改選驚傳股東委託書遭竊 集保:違法收取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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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 (1785-TW) 股東臨時會進入倒數計時,日前傳出有通路商到散戶信箱竊取委託書,集保結算所表示,違法取得不僅不計入表決權,也會遭證交法開罰 24 萬到 480 萬元。
光洋科股臨會倒數階段,委託書日前陸續寄發給各股東,但卻驚傳有通路商逕自拿取散戶股東的委託書,引發市場議論。
集保結算所重申,徵求人及通路商等應依規徵求委託書,不得有向股東價購委託書行為,經查核發現有違反法規者,所取得的委託書不僅不予計入表決權,違法之單位或人員還會遭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 178 條規定處以罰鍰 24 萬至 480 萬元
至於有投資人指控委託書遭不明人士竊取,要求相關單位介入調查,集保結算所表示,集保所主要受金管會指定檢查徵求人、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受託代理人或其關係人取得出席股東會委託書,有無違反委託書規則之規定。
集保強調,對查核違反徵求股東會委託書事宜,一向秉持保持中立、不會有偏頗且勿枉勿縱,請檢舉人提供具體事證以供查核,對於檢舉違法收取委託書案件,將積極依法查核,如果股東發現竊盜、詐騙委託書等行為,屬刑事案件,應向治安機關報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