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太陽能 國產署釋出6宗國有地近4公頃土地 12/28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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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再生能源政策,財政部國產署今 (29) 日宣布,在桃園市等區域推動 6 宗標的,面積合計近 4 公頃,預計將在 12 月 28 日開標。
根據國產署公告,這 6 宗標的分別位於桃園市觀音區、台中市新社區、新竹市、嘉義縣竹崎鄉、台南市官田區與屏東縣屏東市等地,6 處合計面積共 3.98 公頃,由國產署北中南區分署在今天辦理標租公告。
其中,位於桃園市國有土地,面積約 1.16 公頃,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經會商認定屬行政院核定「一百零九年太陽光電 6.5GW 達標計畫」列管有案的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域,光電業者得標後得申請變更使用。
至於其餘 5 宗國有土地則是特定專用區或一般農業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或河川區之水利用地,為該署首次推出標的,面積介於 0.3 公頃至 0.9 公頃間。
國產署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於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配合政府各項政策提供使用,近年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推動,將根據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適宜國有土地供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使用。
根據國產署統計,截至今 (110) 年 11 月中旬,共提供標租 14 案、委託經營 15 案及共同改良利用 2 案,累計共 31 案約 602 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 545.67MW,其中 248.9MW 已併網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