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傳要求非買家禁聘離職員工 金管會提三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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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傳出要求潛在買家除非是得標者,否則不得雇用花旗離職員工,標售還未定案,勞資糾紛就不斷,引發金管會關注,銀行局長主秘侯立洋今 (21) 日表示,金管會提出三點要求,請花旗盡速向金管會提出報告。
侯立洋表示,花旗銀消金部門約有 2500 位員工,金管會的確有收到相關陳情案,將對花旗提出三點要求,首先,本案雖涉及花旗與買方間的保密條款,但保密契約亦要符合相關法令,針對外界疑慮,要求花旗銀應對外說明釐清。
侯立洋進一步指出,第二點員工是金融機構的重要資產,員工能夠安心工作,金融機構才能去面對客戶、投資人及社會穩健經營,金管會尊重銀行基於經營策略及市場機制的併購活動,但是過程中必須符合政府各部門的法規,參與併購的買賣雙方都要保障客戶與員工權益,且不應對社會有不良影響,因為本案涉及花旗銀行消金部門員工的權益,因此要求花旗盡速依勞動法規檢視該約定的合法性,並盡速向金管會提出說明,也要向員工說明釐清,消除員工疑慮。
侯立洋表示,最後因本案涉勞動法令,金管會雖非勞動法規主管機關,但基於政府一體,等花旗銀交出報告後,會協同勞動主管機關一起督促花旗銀確保員工權益。
至於另外傳出花旗提出新的「獎金制度」,但要領獎金之前,必須要在 10 天內,簽署一份「棄權同意書」,也引發員工疑慮,對此,侯立洋證實下午確有收到陳情,但目前尚缺乏明確證據,初步了解「跟併購案沒有關係」,而只是內部規範,但會要求花旗說明後再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