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連日襲台 投保住宅火險淹水也可理賠
連日豪雨重創台灣,多縣市持續發布淹水警戒,造成許多民眾財產的損失。產險業者提醒,產險業者表示,住宅火險自 109 年 1 月起已擴大承保「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所以是可以理賠的。
南山產物表示,住宅火險自 2020 年 1 月起已擴大承保「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換句話說,民眾若有投保住宅火險,若因風災導致被保險之住宅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就可理賠,依所在縣市不同分為三區,補償金額為 7000-9000 元不等;若淹水未達 50 公分但有實際損失,也將依保單約定賠償限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賠付。
保險局主秘蔡火炎則指出,依所在縣市所分的三區,第一區是:新竹縣市、台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如淹水達 50 最高可理賠 9000 元。
第二區是: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馬、馬祖可賠 8000 元。
第三區是: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則是理賠 7000 元。
此次豪雨強襲超出預期,許多民眾措手不及,住家淹水導致財物毀損、愛車也變成泡水車,南山產物表示,若民眾擔心理賠金額不足以填補實際損失,建議可進一步考慮加購「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
以高雄市五層樓公寓的一樓、25 坪大小為例,若加保超額颱風洪水險、建築物保額 147.5 萬元,自負額為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之 5%,一年的參考保險費約 2651 元。
若因住家建築物淹水經評估實際損失 100 萬元,自負額僅 5 萬元,其餘的 95 萬元損失將由保險公司賠付。意即平均每日只要多繳 8 元,就可轉嫁風險,減輕自身財產損失。
不過,特別要提醒的是,民眾若於颱風季節才要中途加保住宅超額颱風洪水險附加條款,保費仍須以一年期計算收費,而且如果中途單獨退保,保費也不予退還,因此在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時,建議一同規劃超額颱風洪水險附加條款,讓心愛的家園更有保障。
此外,南山產物也提醒,民眾可牢記「加、減、乘、除」四原則,提升自己的防災意識:「加」強警覺:隨時注意是否有豪雨或溢堤狀況,並建議加保超額颱風洪水險,轉嫁財損風險。「減」少外出: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並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乘」車安全要注意:如住所地勢較低窪,應及早將車輛停往高處,以免愛車成了泡水車。「除」去泥沙堆積:留心居家四周排水系統,隨時探看是否有淤積或回漲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