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賜號擱淺事故 求償金額管理局與船東間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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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 30 日 (週日) 指出,今 (2021) 年 3 月長榮海運 (2603-TW)「長賜號」(Ever Given) 在該運河所發生的擱淺事故,已調降向船東日本正榮汽船 (Shoei Kisen Kaisha, LTD.) 求償金額至 5.5 億美元、較原先減少 4 成,然而雙方在金額認知上仍有落差,將持續進行談判。
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在今年 4 月的時候,為了長賜號的擱淺事故,向船公司求償 9.16 億美元,承保長賜號保險業務的「大英船東責任互保協會」(UK P&I Clubs) 對此金額表示,「大部分缺乏根據」。
長賜號 3 月 23 日至 3 月 29 日期間,因擱淺事故造成蘇伊士運河前後堵塞六天,當局動用了重型機械來浚深河道、再利用拖船才讓長賜號脫困。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提到,為讓長賜號脫困,動用的人力超過 600 人,還有作業船隻沉沒與一人死亡,因此認為求償金額合理。
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也指出,船東的正榮汽船所出示的賠償金額是 1.5 億美元,雙方在賠償金的認知上有差距,並指出,他們想要與船東公司維持良好關係,但是自身權益也不容忽視。
在相關賠償問題解決之前,長賜號還停留在運河內的大苦湖 (Great Bitter Lake)。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的律師們於 30 日的記者會上強調,「不是只有埃及才會採取如此措施,不論是哪個國家都會在賠償金支付之前扣留船隻。」
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在說明時提到,雖然這回長賜號的擱淺事故發生時、引水人也有登船指導,不過最後的決定權還是落在船長身上。認為過失是船長造成,管理局方面沒有責任。
而關於擱淺事故調查結果,埃及並未對外公開,不過提到,如果這次問題不能以友好方式落幕,才會公開相關文件及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