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選舉條例修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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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周四 (27 日) 三讀通過選舉制度改革條例草案,異見人士的參政能力被大大削弱。
立法會以 40 票對 2 票的票數,批准了條例草案,其中包括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參選人資格,保證其為「愛國者」。所有候選人還必須獲得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官員的批准,確定其尊重當地法律、尊重中央全面管治權。
早前,香港警方連續第 2 年拒絕批准親民主團體舉行六四燭光晚會的申請,警方稱此舉是要防止新冠病毒傳播。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副教授、專注香港問題的吳木鑾表示,這兩起事件凸顯了香港政治體系明顯向大陸靠攏。大陸的體系強調國家安全,現在這一點在香港也已明顯。
中國人大在 3 月份通過了一項提案,以全面審查香港如何選擇行政首長,並賦予由親北京精英統治的機構更大的權力,來提名立法者,習近平簽署此一命令。
其他關於選舉的改變,包括由地區直選產生的議員人數從 35 人減少到 20 人,選舉委員會人數增加 300 人,至 15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