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統一兩投信一年內遭重罰 金管會盯董總適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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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與統一兩家投信不僅捲入勞動基金炒股案,更因短期內接連爆發內控缺失與經理人違規情事,遭金管會要求,董事會必須在 3 個月內檢討董事長與總經理適任性。
金管會今 (22) 日針對涉嫌參與勞動基金炒股案的群益、統一、復華等三家投信祭出重罰,分別對三業者各開出 450 萬元罰單,還對涉案主管與經理人等分別祭出解職、停職等嚴厲處分。
其中群益與統一兩家投信,旗下的基金經理人都曾在 2020 年因行為缺失而遭金管會開罰,如今又捲入勞動基金炒股案,等於一年內重複發生投資紀律與內控重大疏失,連帶讓董、總高層也遭主管機關盯上。
同時,金管會也決議,禁止三家投信三個月內,不得與客戶新增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辦理全權委託相關業務。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投信公司肩負管理眾人資產任務,公司的業務經營理應建立於誠信文化,並以高標準準則規範,而公司的董事會更應負責塑造誠信文化,才能保障投資人權益。
此外,勞金局今天傍晚也發布聲明,針對涉案的三家投信,將在 4 月底前,根據委託投資契約收回委託帳戶,但為避免收回衝擊市場並影響勞動基金權益,三家投信的委託帳戶將以股票現券方式移轉至勞金局帳戶,由勞金局自行操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