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處分信昌化 24億元賣給長春樹酯 獲利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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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 (1101-TW) 今 (19) 日公告,擬處分信昌化近 1.32 億股或 100% 股權予長春樹酯,交易金額 24 億元,處分淨獲利約 1 億元。
台泥表示,考量集團業務經營模式及財務結構,及創造集團整體利益,經評估並與長春樹脂協商相關交易條件及執行細節後,簽署股份買賣協議,以每股約 18.187 元,出售台泥持有信昌化全部股權。
處分利益方面,台泥解釋,交易案影響本期淨利約為 9 億元,經扣除 2020 年間及今年 1 月陸續收購信昌化剩餘股權,收購價格與股權淨值差異於會計處理上視為權益交易,而沖減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約 8 億元後,淨獲益約 1 億元。
此外,依據雙方股份買賣協議約定,台泥擬於交割日前協助信昌化終止與台泥再生「機器租賃契約書」,該終止協議中,擬約定信昌化將支付台泥再生 4 億元,作為終止租賃契約之對價。
台泥表示,本股份出售案完成有多項先決條件成就前提,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台灣公平會及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局核准等事項。
而外界也關注信昌化出售後,對員工的影響,不過據悉,雙方對於維護現有信昌化員工權益,已經溝通並達成共識。
根據台泥去年財報,信昌化去年第四季轉盈,全年淨損 4.83 億元,較前三季 5.95 億元收斂,主要是受惠國際油價反彈,帶動產品報價同步走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