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票證合一〉政院通過電子支付管理條例修正案 建立跨機構平台金流互通
行政院會今 (30) 日拍板通過金管會擬具的「電子支付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把原本的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統合為一,函請立法院審議,其中,將開放移工小額匯兌業務,並建立電支及電票的跨機構共用平台,如悠遊卡資金也能相互流通。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透過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增加民眾支付的便利性,可為台灣電子化支付及行動支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速普惠金融的推動,也是我國儲值支付工具發展的重大里程碑,請金管會與立院朝野各黨團積極溝通協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說明,近年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的界定越來越模糊,業者陸續有擴大業務的需求,且實體載具與虛擬帳戶的風險控管也有不一致的情況亟待處理。
莊琇媛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有四大目標,一、透過單一管理法則來衡平風險控管;二、打造支付生態圈以促進業者發展空間;三、達到資金流通、通路共享;四、檢討法令並增訂機制。
莊琇媛進一步說明,在擴大業務範圍發展產業上,將開放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金融商品代理收付採原則開放。此外,民眾將來可使用外幣儲值電子票證。
在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方面,莊琇媛指出,以往電子票證的資金無法移轉至其他帳戶,修法通過後,所有電支、電票機構都必須加入跨機構共用平台,這項措施將有助資金流通,民眾使用更加便利。
除了銀行外,電支機構將來也能辦理匯兌業務,提供民眾及移工多元管道,讓外幣兌換或匯款更加方便。
莊琇媛表示,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四大核心業務分別為代理收付、儲值、買賣外幣、小額匯兌,此外,附隨業務也越來越多,如電子發票、禮券平台、點數平台等,將來整合後,都可以儲存在 APP 或實體載具中,最終目標就是希望打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為核心的支付生態圈,囊括民眾的食衣住行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