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公告:將進行390億港元資本重組計劃
港股掛牌的國泰航空週二 (2 日) 公告,國泰航空董事局建議實施 390 億港元資本重組建議計劃,包括發行優先股和認股權證、按每持有十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七股供股股份之基准進行供股和過渡貸款融資。
此項資本重組建議包括:
(1) 優先股及認股權證發行,即建議由國泰向 Aviation 2020 Limited 發行的:(a)優先股,總認購金額為 195 億港元;及 (b) 可認購股份的認股權證,總行使價為約 19.5 億港元(可予調整);
(2) 供股,即建議以供股記錄日期每持有十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七股供股股份的基準按供股認購價 4.68 港元進行供股 2,503,355,631 股供股股份,集資總金額為約 117 億港元;
(3) 過渡貸款,即由 Aviation 2020 Limited 向國泰提供的已承擔過渡貸款融資,金額為 78 億港元。
有關資本重組建議,以下協議及承諾已於 2020 年 6 月 9 日簽訂:
(1) 國泰與 Aviation 2020 Limited 之間的優先股認購協議,根據該協議 Aviation 2020 Limited 已有條件地同意認購且國泰已同意向 Aviation 2020 Limited 發行優先股及認股權證;
(2) 國泰與包銷商之間的供股包銷協議,根據該協議包銷商已有條件地同意包銷包銷供股股份;
(3) 國泰與 Aviation 2020 Limited 之間就過渡貸款訂立的過渡貸款融資協議;
(4) 太古、中國國航及卡塔爾航空各自出具獨立的不可撤銷承諾,據此,太古、中國國航及卡塔爾航空不可撤銷地承諾 (其中包括) 以供股認購價認購 (或如適用,促使其附屬公司將認購) 根據供股其 (或其附屬公司) 將獲暫定配發的所有供股股份,及 (惟(如適用) 上市規則或公司章程禁止的範圍除外)各自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贊成為實施資本重組建議而將提呈的所有決議案。太古及其聯繫人將根據上市規則第 7.27A 條被要求放棄表決贊成有關供股之決議;
(5) 國泰為 Aviation 2020 Limited 的利益而出具的承諾函,根據該承諾函國泰已同意,只要 Aviation 2020 Limited 繼續為任何優先股的持有人或過渡貸款項下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前,Aviation 2020 Limited 有權任命兩名觀察員出席董事局會議並接觸管理層及了解信息;
(6) 太古為 Aviation 2020 Limited 的利益而出具的兩份承諾契約,根據該等承諾契約太古已承諾 (其中包括) 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起至 Aviation 2020 Limited 繼續為任何優先股的持有人或過渡貸款中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前的期間,太古將繼續為國泰的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