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提議鬆綁境外資金專法加速資金回流 財政部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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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滿 8 個月,會計師認為,考量匯回規模不如預期,加上疫情衝擊,建議財政部可放寬匯回條件,加速資金回流;但財政部認為,匯回資金仍在預期中,且放寬條件限制將涉及修法,因此婉拒會計師提議。
財政部統計,至 4 月 15 日止,境外資金匯回申請案件共 327 件、金額 818 億元,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連盛認為,資金專法匯回資金速度不如預期,提議可從調降稅率、放寬資金用途限制等面向著手鬆綁,提高資金匯回誘因,讓企業可用海外資金自行紓困。
洪連盛指出,專法提供首年匯回可享有 8% 優惠稅率,進行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至 4%,首年優惠稅率即將在 8 月 14 日截止,但受疫情影響,建議可延長第一年優惠稅率適用期限。
此外,專法對於可投資金額額度以不超過匯回金額 25% 為上限,投資吸引力相對有限,加上疫情衝擊讓各行各業陷入困境,亟待政府紓困援助,如能放寬專法限制,可望提高台商資金匯回速度,用海外的自有資金先自救。
洪連盛建議,建議政府可適度降低資金回台的稅率,從現有的 8%、10% 往下修至 4% 到 6% 不等,並放寬資金投資金融商品的比例、允許部分資金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海外金融商品。
洪連盛認為,如能修法放寬資金回台專法限制,以更彈性、簡便的方式讓台灣民眾或企業可利用藏富於海外的資金進行自我紓困,也有助於減少金融單位的壞帳風險,降低公部門的壓力。
對於會計師提議,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表示,財政部當初推動專法主要是希望透過租稅優惠達到點火示範作用,目前申請匯回資金約 800 多億元,還在預估範圍中,研判資金匯回進度、規模受疫情影響有限,加上專法修法需要時間,言下之意就是暫無鬆綁條件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