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危老條例 容積獎勵再延5年、第9年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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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民眾申請危老重建計畫時程銜接,立法院今 (17) 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案,原定今年 5 月落日的容積獎勵,將再延長 5 年,不過,獎勵會逐年遞減,最後於第 9 年歸零。
根據現行規定,施行 3 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 10% 容積獎勵,今年 5 月即將屆期,不過,目前全國 30 年以上的老屋超過 400 萬戶,若取消獎勵,恐大幅影響民眾申請意願,因此,立院三讀通過容積獎勵再延長 5 年。
在時程獎勵部分,根據三讀條文指出,今年 5 月條例施行屆滿 3 年起,以第 4 年 8%、第 5 年 6%、第 6 年 4%、第 7 年 2%、第 8 年 1% 方式遞減,直到第 9 年落日。
此外,三讀通過的條文中,也刪除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讓危老重建案帶動旁邊的基地擴大興建規模。
同時,新增規模容積獎勵,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 200 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 2% 獎勵,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 0.5% 獎勵,二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10% 的額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