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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溫 醫療險可免30天等待期 採備查方式免送審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醫療險可免30天等待期 採備查方式免送審。(鉅亨網資料照)
醫療險可免30天等待期 採備查方式免送審。(鉅亨網資料照)

有銀行與保險業者合作送財富管理客戶染疫慰問金,即日就可享有,但是,保險業推新保單有「等待期」,因此引發關注,因為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衛福部也將新冠肺炎加入法定傳染疾病之列,保險業者陸續推出相關醫療險保單,金管會今 (10) 日表示,若是既有保單取消或縮短等待期,可採備查的方式,不用核准送審,也就是免 30 天等待期,以加速保險業者商品開發時效。

星展銀行與安達產險合作,針對財管、私人銀行及信用卡共 3 大類客戶,明天起享有為期 45 天的法定傳染疾病慰問金保障。但被外界認為銀行與保險業者合作是否有「假關懷、真促銷」的疑慮。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星展銀與安達產合作,提供 2 種商品,其中財管客戶是個人法定傳染病補償健康保險,而信用卡客戶則是信用卡綜合保險,由於星展銀有支付保費,安達產也有收到保費,符合保險對價原則,但也提醒慰問金只能作為關懷保戶支用,不能作為促銷手法。

至於保險業者若要推出武漢肺炎新保單,關鍵主要是在「等待期」的問題,保險局表示,今天同意壽險公會報送修正「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針對醫療保險如市場上已有銷售同類型保險商品,僅縮短或取消法定傳染病的等待期間者,認定不屬於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可以免採核准方式送審,也就是銷售後 15 天內送件給保險局即可。

保險局指出,等待期間的設計是為加強對健康保險的風險控管,避免帶病投保,被保險人於醫療保險契約生效後的特定天數內,一般為 30 天發生疾病,保險公司對該疾病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但是法定傳染病應無帶病投保的疑慮,等待期間應可考慮縮短或取消,為快速滿足消費者、政府機關及醫療、防疫機構因應疫情的醫療保障需求,因此同意認定標準的修正。

據了解,有些公司未修改條款或商品,直接在銷售的時候,針對一定期間內投保,以融通的方式,把等待期取消,沒寫在契約條款內,這會造成市場混亂,業者必須對商品條款進行修正,不能便宜行事。

保險局提醒,為兼顧保戶合理期待,各保險公司設計有等待期間的醫療保險商品,應於各式銷售文件及保單條款明顯處,顯著標示疾病等待期間相關約定,並於招攬時向保戶充分說明,避免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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