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4/30起接受「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申請
根據路透社報導,香港交易所宣布,自 4 月 30 日起,開始啟用 IPO 新規,接受「同股不同權」等新興、新創產業公司上市申請。
港交所於 2017 年 12 月決定,不另設創新板,但對現行《上市規則》進行修訂,允許未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技公司,以及「同股不同權」公司,赴港上市。
香港交易所 CEO 李小加上週表示,港交所收到不少查詢,但他不知道,會有多少公司提出上市申請。
李小加也說,由於諮詢內容已獲致共識,港交所便縮短諮詢期,加速推出新制,回應市場需求。
除香港外,中國也積極吸引新興、新創企業上市。
例如,中國證監會先前便發出《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替類似阿里巴巴等海外上市科技巨擘,或小米這類獨角獸公司,在 A 股上市時清除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