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一天一爆料」洗錢內幕?兆豐銀:再啟動內部調查
匿名人士在 PTT 上連續爆料兆豐金 (2886-TW) 旗下兆豐銀 2010 年對 TMT(台灣海陸運輸集團) 授信案有弊端,甚至透過類似連續劇方式,針對兆豐全民掏空洗錢案的內幕「一天一爆料」。兆豐金聲明,相關授信都報經兆豐銀行常董會通過,並無外界質疑情事,但將再次啟動內部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陳報主管機關。
近期有匿名人士在 PTT 八卦版上透過海外 IP,主旨直接寫明「兆豐全民掏空洗錢案的內幕」,並以「連續劇」方式「一天一爆料」,第一篇從金控大老利用呆帳獲利,中間牽扯的巨額價差甚至最高超過 300 億元,再接續發文指稱兆豐銀無擔保貸款疑慮,文中更附上前董事長蔡友才任內 2013 年 TMT(台灣海陸運輸集團)的聯貸案合約資料,引發熱議。
對於網路爆料,已引發金管會關切,銀行局副局長呂蕙蓉表示,要求兆豐銀出面說明清楚,而依《銀行法》規定,散布不實流言損害銀行信用者,最重得吃上 5 年牢飯,得併科 1000 萬元罰金。
針對兆豐銀行 2011 年對 TMT(台灣海路運輸公司)授信案提出多項質疑,兆豐銀表示,按銀行業授信案的核決層級,各個銀行均依其內部分層負責規定辦理,銀行業並無一致性之規定。
兆豐銀表示,有關本授信案之決層級為常務董事會,故依規提報常務董事會通過後,方簽訂授信契約,某電視節目來賓稱核決層級應為分行經理(嗣改稱核決層級應為董事會),應是不了解兆豐銀規定所致。
再者,兆豐銀指出,TMT 授信案是臺灣海陸運輸集團因集中購買集團船隊所需油料,由其關係企業即借款人向本行申請開發信用狀及購料貸款額度,考量該集團當時船隊規模居國內第一,且本案授信用途明確,以集團營收及船舶租金收入為還款來源,案下並徵提集團負責人及國內營運公司為連帶保證人,嗣後隨額度增加另增提船舶一艘為擔保品。
兆豐銀提到,在催收未果後,原擬拍賣案下擔保品即船舶,惟 TMT 集團(包含借款人)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保護,兆豐銀及其他債權銀行訴追及拍賣擔保品受制於美國法院破產程序而無法進行。
鑑於破產程序冗長,為免船舶價值減損,兆豐銀採與其他債權銀行相同方式,亦即依公開程序將本授信案之債權出售予第三人(即買方),出售後債權回收將近九成。至於買方嗣後就該債權如何處理,為買方的權利,兆豐銀表示無權置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