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5月房屋稅單來了 想減輕負擔有撇步…
房屋稅 5 月開徵,信義房屋 (9940-TW) 特別提醒房屋稅的兩大變動,其中,台北市政府宣布 7 月起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價格,2014 年 7 月以後完工的住宅負擔減輕,2001 年 7 月 1 日以後完工的高級住宅則會增加稅額負擔,但適用於明年度的房屋稅。
此外,房屋現值在 10.1-10.8 萬元間可免徵房屋稅,老舊房屋及小套房將受惠,新規定適用於 2017 年期房屋稅開徵的案件。
信義房屋代書林以德表示,過去住家房屋現值需在 10 萬元以下者,才可免徵房屋稅,但目前各縣市已陸續公告放寬門檻調整為 10.1-10.8 萬元不等,新免徵規定適用於 106 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對於一些老舊房屋或是小套房等小坪數的房屋可提早一到二年享受免稅優惠,每戶每年可省下約 1200 多元稅金,估計各縣市受惠戶數可能從數百戶到數千戶不等,符合新免徵規定的房屋,稅捐處將主動辦理免徵,並通知屋主。
另外,由台北市政府公告,將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重新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作為評定房屋現值及課徵房屋稅、契稅的依據。林以德強調,2014 年 7 月以後完工的住宅房屋稅負擔將減輕,2001 年 7 月 1 日以後完工的高級住宅則會增加稅額,7 月實施後將適用於明年度房屋稅。
對於民眾想減輕房屋稅負擔,林以德建議民眾應把握的重點包括:掌握時間,及早申請適用較低稅率。房屋稅係按月課徵,房屋如果已改為自住使用時,記得立即申請按 1.2% 的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購買中古屋也應注意前手房屋稅單適用稅率。同時,經合法登記的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房屋稅依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此外,自用地下室停車位免徵房屋稅;供公共通行的騎樓免徵房屋稅。
林以德提醒,自 4 月底起陸續收到房屋稅單後,記得自行核對稅單上的納稅人名稱、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內容是否正確無誤,如有錯誤或疑問,可直接撥打稅單右下角電話洽詢經辦人,如於開徵期間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時,皆可向所屬各稅捐分處申請補發,繳納期間為今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提醒納稅人依限期繳稅,逾期會產生滯納金。